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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规定精品多篇

时间:2024-12-29 05:26:21
现金管理规定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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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金管理规定 篇一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范文3篇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一、使用现金范围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___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2、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4、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生产物资采购的现金支出,凭采购单、入库单、购物发票经

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才能支付。

2、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

借支,借款金额超过

元,须经董事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全部借款时止。(或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依次从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然后再从下月起从借款人的工资扣还给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销售制度执行。

三、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4、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范文(二)

第1章

总则

第___条

目的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___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第___条

现金管理原则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2章

现金限额管理

第___条

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___条

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___条

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___条

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___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第___条

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___条

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第___条

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3章

现金保管

第___条

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___年。

第___条

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___条

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___条

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___条

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___条

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___条

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___条

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 ……此处隐藏7595个字……合财务制度规定和审批手续的“白条”抵库。

第三章

出纳银行卡管理

第十条

为了方便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经集团财务资金部批准,各单位可以出纳名义开立银行卡。

第十一条

出纳银行卡由出纳保管,密码应由会计保管。

第十二条

银行卡应开通网银业务,交易信息发送到财务。

第十三条

出纳银行卡视同现金管理,每笔款项结算记录应附在会计记账凭证后。

第十四条

凡办理出纳银行卡的单位,必须与出纳办理个人银行卡使用协议(附件1)。

第十五条

为了防范现金保管风险,每天下班前,留存不超过___万元的库存现金,其他现金可存入出纳银行卡。

第十六条

出纳银行卡账户不得用于本单位以外的资金结算,不得用于出纳本人的资金结算。

第十七条

出纳银行卡上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纳入本单位账户核算。

第十八条

各经营单位出纳人员每天5:30以前应将银行卡上的现金全部汇入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卡账户,第二天早晨由集团公司再汇回原经营单位的出纳银行卡账户。

第四章

现金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单位收取的现金,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公款私存。

第二十条

出纳到银行提款,应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由会计人员或保安陪同,防止发生意外。

第二十一条

库存现金和现金支票应存放在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外,不得随意存放,更不得携款回家。

第二十二条

库存现金不得与私人的现款混在一起,也不得将公款借给私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建立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出纳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第二十四条

建立库存现金盘点制度,每月末由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组织,审核会计负责盘点,检查内容:账款是否相符;是否有白条抵库现象;是否超出库存限额;是否坐支、占用、挪用库存现金;现金帐目是否做到日清月结;是否有公款私存现象;有无为他人保管现金等。并在盘点表上签字。对盘盈盘亏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出纳,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出纳,年终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中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

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现金管理的库存管理

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存款方式存储

单位收入的所有现金应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存储在财会部门或开户银行,无论是收入的利息归单位所有还是归个人所有,都不能以个人储蓄

方式存入银行。

不能以“白条”抵库

所谓“白条”,是指没有审批手续的凭据。因此“白条”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白条”具有很多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用“白条”顶抵现金,使实际库存现金减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足,还往往会使账面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②用“白条”支付现金,付出随意性大,容易产生挥霍浪费、挪用公款等问题,付出后不能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便于进行财务管理。

③“白条”一般不便于管理,一旦丢失,无据可查,难以分清责任,有时会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不准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账外账”,是指有的单位将一部分收入没有纳入

财务统一管理,而是在单位核算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来

记录财务统管之外的收入。“账外账”有的是财会部门自己设置的,也有的是单位其他部门、小单位设置的。“小金库”又称“

小钱柜”,是单位库存之外保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一般情况下与单位设置的“账外账”’相联系,有“账外账”就有“小金库”,有“小金库”就有“账外账”。

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是侵占、截留、隐瞒收入的一种违法行为,为各种违法违纪提供了条件,危害性极大,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库存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账实相符,防止现金发生差错、丢失、贪污等,各单位应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核对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出纳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

现金清查的基本方法是实地盘点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

现金日记账的余额进行核对,看是否相符。清查现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借款或取款而没有按手续编制凭证的字条(即白条),不得充抵现金。

②代私人存放的现金等,如事先未作声明又无充分证明的,应暂时封存。

③如发现私设的“小金库”,应视作溢余,另行登记,等候处理。

④如果是清查小组对现金进行清点,一般都采用突击盘点,不预先通知出纳;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时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款项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

⑤清查时,出纳应在场提供情况,积极配合,清查后,应由清查人员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列明现金账存、实存和差异的金额及原因,并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⑥现金清查中,如果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更正,不得以今日长款弥补它日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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